▲在法庭上,ssd固態硬碟李長賓否認指控,他說自己是一個大善人,他也是被別人騙了攝/法制晚報記者 曹博遠
  ▲本報2012SD記憶卡年8月10日就該案作出的調查報道
  ▲本有巢氏房屋報2012年8月10日就該案作出的調查報道
  法制晚報訊(記者 洪雪) 被控假借中華慈善總會、中國社會記憶體福利基金會、山西省慈善總會名義,以投資“慈善快樂行”投幣設備能夠獲高額回報為誘餌,先後騙取280餘名被害人共計4600餘萬元,今天上午,被告人李長賓在二中院受審。
  對於被控涉嫌集資詐騙罪,李長賓予以否認,稱自己也是受害人,也被別人騙了,他說自己借了4600多萬元,先後救ssd固態硬碟助了2.1萬人,是一個大善人,並反問檢察官是否做過慈善。據悉,該案預計審理一天。
  庭審現場假借慈善項目騙280人4600萬
  檢方指控,李長賓於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間,假借中華慈善總會、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、山西省慈善總會名義,通過網絡、新聞發佈會、推介會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,以投資“慈善快樂行”投幣設備能夠獲取月投資額4%-8%的高額回報為誘餌騙錢。
  李長賓在西城區廣安門外大街朗琴國際大廈11層等地,與被害人簽訂《慈善快樂行購機合同》、《投資分紅協議書》、《認領協議書》、《設備委托租賃協議》等合同,騙取280餘人4600餘萬元,至案發造成實際損失3000餘萬元。
  2013年5月31日,李長賓被查獲歸案。
  檢方認為,應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  受害人:他拿我們的錢捐獻換項目
  上午9時30分,17名受害人代表走進二中院第二法庭,他們中有北京人,也有一早從山西趕來的。
  74歲的北京人辛女士告訴記者,她在李長賓的忽悠下,先後投資了100萬元,“我是聽他說‘慈善快樂行活動’是被民政部門批准後才投資的,他說他自己捐獻了100萬元,後來我才知道他捐獻的100萬元就是我和另外一人給他的錢,然後去拿項目。”
  開庭時,辛女士和另一人坐在民事原告席上。整個庭審過程中,辛女士不錯眼珠地盯著李長賓,“我要好好看看這個大騙子。”辛女士說。
  起訴書顯示,46歲的李長賓是天津武清梅廠鎮掖指村農民,初中文化,案發前系北京國聯華聞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、北京國華聞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。
  記者看到,李長賓獲得的頭銜共有21個之多,最早的是2005年5月被評為天津市“陽光工程”先進個人,最後一個則是2011年 6月獲得“中華公益慈善功勛人物獎和中華愛國慈善家獎”,其中還有2010年12月的“國際和平獎得主”。
  上午10時,身穿藍色號服、手拿一沓材料的李長賓被帶進法庭,看到旁聽席上的人他笑著點頭打招呼。
  李長賓留著花白的鬍子,庭審中李長賓回答問題聲音洪亮,說起慈善語速極快、滔滔不絕,說到具體時間時,李長賓不時看手裡的材料。
  在法庭上,李長賓承認自己曾有案底,“我1989年曾因敲詐勒索被勞教一年。”
  “我不認罪。”李長賓一口否認指控。
  李長賓說,他做慈善事業十多年了,先後捐獻4600多萬元,救助了各種弱勢群體共計2.1萬人,“我都是借錢來做善事的,我是一個大好人。”他說自己做慈善快樂行投幣箱項目是朋友介紹的。
  “2010年10月20日,經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薑某。薑某說自己有錢,也有中華慈善總會的批文,我認為項目挺好,可以救助很多人,因此就同意和薑某合作做這個項目。”李長賓說,薑某出錢、出項目,他負責提供投幣箱和廣告的招商,廣告收入倆人再分。
  李長賓說,起初項目運作很好,但是2011年7月20日後,他發現薑某等人偷偷把錢轉往別處,項目變味了,薑某等人說投資可以得到高額回報,“所以我就將賬戶凍結了,當時賬戶中還有1000萬元,我把錢都還給了投資者。”
  自稱借款100萬去捐贈
  至於是否開過新聞發佈會,法庭上李長賓說:“開過新聞發佈會,原本是要在人民大會堂開,但是薑某遲遲拿不出中國慈善總會的許可,因此後來就在釣魚台開了,當天有來自公安部、中國扶貧會等各個部門的領導人參會。”
  “你拿到慈善總會的授權了嗎?”公訴人問。
  “授權是薑某負責,但是總會的名譽會長參加了。”李長賓說。
  “總會有現職人員參加嗎?”公訴人追問。
  “我不清楚。”李長賓說沒想到開完新聞發佈會後幾天,中國慈善總會就發表聲明稱,慈善總會與他的項目沒有關係。但是他並沒有停止這個項目,他先後在山西、上海等地投放了捐款箱。
  “我是中國福利基金會愛基金的秘書長,我投資了100萬元,我是借錢捐贈的。我跟山西省慈善總會怎麼簽訂的合同已經記不清了,我在山西共投放了700多個捐款箱,廣告收入很少。”李長賓表示,他並沒有說過投項目每天廣告收入是1.26億,但是公訴人出示的受害人證言顯示,李長賓本人親口說只要投資就會有高額回報。
  提到本報報道自稱也是受害人
  在法庭上,李長賓提到了《法制晚報》。
  他說2012年8月10日,《法制晚報》報道他的事,他說報道不屬實,“我8月12日上傳了一段視頻,說明瞭事情真相,我就是想向投資人說明我在找錢還錢,當時我雖然不再接電話了,但是網站的客服一直都是通的。”2013年,警方在老家將他抓獲。
  “我也是一個受害人,我一毛錢都沒看見,我借錢、搭錢去做的。”李長賓說,他是中國福利基金會愛基金的秘書長,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是慈善項目的投資人,“我是做善事的,我沒有假借,是別人假借我的身份去做違法的事,這些違法的事跟我沒有關係。”
  截至記者發稿,庭審仍在繼續。
  本報調查投資者爆料投資慈善項目上當
  2012年8月10日,《法制晚報》以《男子以“慈善快樂行”名義詐騙集資 受害者押房籌錢》為題曝光了李長賓的所作所為。
  從2012年夏季開始,不斷有人向《法制晚報》爆料,稱一個叫李長賓的人打著慈善總會的旗號,以“慈善快樂行”為幌子,大肆進行詐騙活動。
  記者首先向中國慈善總會瞭解這一情況,慈善總會回覆稱該人與總會沒有關係,所謂的“慈善快樂行”項目更與總會風馬牛不相及。
  隨後,記者輾轉山西、河北、天津等多地進行調查,接觸了大量投資“慈善快樂行”項目的被害者,並且與這幾個地區的民政部門取得聯繫,掌握了李長賓更多的基本情況。
  在天津李長賓老家的採訪中,記者還得到了當地警方的大力協助,從而瞭解到李長賓早年就曾經涉嫌集資詐騙犯罪,一度有北京警方到天津瞭解李長賓的基本情況,最終李長賓及時歸還了全部款項,才得以逃過一劫。
  記者趕到李長賓在北京曾經租賃的辦公室調查瞭解時,遇到多名投資者。有投資者擔心記者報道,“你們曝光了,把李長賓抓了,誰還我們錢啊!”
  但更多認清真相的受害者站出來,協助記者完成了當初的報道。
  報道影響本報曝光後 警方對該案進行調查
  報道發出的一周內,上百名來自全國各地的受害者撥打記者手機,訴說被騙經歷。
  在記者的協助下,這些受害者正式向警方報案。
  同樣是在曝光之後,警方正式開始對該案進行調查,在查明真相後,展開對李長賓的抓捕工作。
  曝光後李長賓隔空喊話要為自己維權
  就在本報報道刊登之後的第10天,記者突然接到李長賓本人打來的電話。
  李長賓指責報道給他施加了壓力,他本來正在籌措資金償還投資者,正是因為記者的報道,使得他籌措資金的希望破滅。
  電話里,李長賓詳細詢問了《法制晚報》的地址,表示要親自登門找記者理論,並且還約定了時間。
  但到了約定時間,記者並沒有等到李長賓本人,等來的是他發佈在網絡上的兩段視頻。
  在視頻里,李長賓在一個沒有窗戶的房間內面對著攝像機講話,指責記者報道不實,“準備動用法律武器來為自己和項目維護權益。”文/記者 洪雪特稿記者 辰光  (原標題:借慈善項目騙280人4600萬 本報2012年曝光 警方隨後調查 檢方認為應以集資詐騙罪追刑責 被告人上午受審否認指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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